退換貨申請

我們提供7天商品鑑賞期(即商品到貨後起算7天含國定例假日),但非商品試用期。凡商品本身未經拆封、無使用過且包裝完好者,您可在收到商品起7天之內要求退換貨及退款。

  1. 商品瑕疵定義:明顯無爭議的髒汙、嚴重的外觀破損。
  2. 清潔類用品,因個人衛生因素,拆封後恕無法退、換貨。
  3. 精油香氛類商品:因商品鑑賞期,非商品試用期,拆封後恕無法退、換貨。
  4. 若因商品瑕疵問題,退、換貨之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  5. 若因個人因素退、換貨(如樣式不喜歡、實際尺寸與想像不同等),商品退回本公司之來回運費將由消費者負擔(單筆訂單換貨以乙次為限)。
  6. 商品出貨前皆會檢驗,如果發現商品瑕疵為人為因素,將會退回原商品。
請於底下填寫您的相關資訊,待我們服務人員收到訊息後將和您聯繫,或可私訊、來電聯繫我們:0987-8560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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